如果第一次开标有三家递交了招标书后,唱标时有一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末到现场,招标公司当场宣布……

第一个问题:如果第一次开标有三家递交了招标书后,唱标时有一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末到现场,招标公司当场宣布该投标公司标书废标。请问其余两家公司是否可以继续评标?
弟二个问题:如果招标公司因该公司废标,余下二家不足三家为理由组织二次招标,请问第一次废标的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参加第二次招标?

根据招标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所以应予宣布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第一次废标的单位有权参加投标。因为投标人是对招标进行响应,他有权全部响应,也有权部分响应,也有权全部不响应,比如他买了招标文件不来投标。招标人认为他没有响应你的要求,可以不把标授予他中标,但是无权取消下次的投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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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7
第一、未到场,不能宣布废标,因为参不参加开标会是属于投标人的权利。他不参加,只是表示他放弃了监督的权利。你们废标,明显属于违法。当然,如果你们招标文件有说明,这个另当别论,但是不保证他不拿这个问题投诉你
第二、不满三家,只能宣布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
第三、当然可以,只要资质满足,但是估计人家也不会再投标。追问

请问如果宣布了废标,其余二家是否有权追究投标公司的废标?作为

追答

可当面质疑,至于他是否追究,这个就看他是否想再次和你合作的意向了

追问

目前第二次招标已经结束。我们做为第一次其余的两家投标人均为中标,而是第一次因未到开标现场而被废标的投标人中了标。我们两家是否还有权追究第一次开标招标公司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