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 广州积分入户如何办理广州市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我已经在广州工作10年,有办社保!

如题所述

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说明1:省属单位流动人员备案在省办理。
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国家规定可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不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提供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gov.cn“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
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一)一般即时办结。
(二)人数较多、无法即时办结的,与用人单位约定办结时间。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五)《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
(六)《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
(七)《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六、领件须知
原受理窗口领取如下资料:
(一)已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两份。
(二)提交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三)招用流动人员的单位领取《广州市招用流动人员备案情况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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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8

你得先去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网页链接查询自己的就业登记,看公司有没帮你办就业登记。

登陆-劳动就业-就业登记历史记录

如果有办,点击打印登记记录 ,坐等工作人员两个工作日内盖电子章,区其他功能-盖章结果 打印出来即可。

如果没有,补办有点麻烦,所需资料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补办就业登记的日期超过劳动合同起始时间60日以上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网页链接

(1)补办就业登记的劳动合同期内有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历史凭证。就业登记的单位名称应与参保单位名称一致,若两者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登记中合同起始时间以申请单位最近一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时间为准。若出现社保中断、停保或用人单位变更等情况,社保中断、停保前或劳动者在其他单位的就业时间不计入补办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

(2)补办就业登记的劳动合同期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证明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情况说明(需单位盖章),以及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或单位工资单(需显示最早发放工资时间,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补办就业登记中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要与用人单位最早发放工资的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