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原来单位名字改了再以新公司名重新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被辞退的话能得到原公司名工龄赔偿嘛?

如果公司不光改名还完全注销之后成立新公司和我签合同呢?我还能得到赔偿嘛?

公司改名能得到工龄补偿。公司所有的变更记录工商局都是有记录的。并且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副本上也有变更记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以上法律条款可以看出,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也可以以新名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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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公司改名能得到工龄补偿。
如果注销,你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得到。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0
  公司更改名称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从法律角度讲,主体并未改变,仅仅是对外的名字变了,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承担的责任等等并不因为更名而消灭。就像一个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就算姓名改了,对以前做的事情还是要负责的。
  另外一种情形是,原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公司,再以新公司的名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话,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到公司注销那天就终止了,你和新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个新的劳动关系,你无权向新公司主张应由原公司承担的责任。用个人来举例的话,就好比原来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你就不能要求其他人替那个死人还钱。
  总之,假如仅仅是更名的话,完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假如新公司是另行设立的,你要根据原来的劳动合同主张权利就非常困难了。
第3个回答  2013-05-10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书面通知劳动者即可,变更单位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即时重新签订,发生了劳动纠纷,辞退的话对于变更前单位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13-05-10
这是这家公司故意规避劳动法的作法,除非现在补,否则被辞退以前的都不会算的.
不要随便相信那些说可以的,如果他们觉得可以,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庭试试,看有没有?

只要你这份新的合同,主体和年限不包括以前的时间,你到时候被辞退人家完全可以说以前你就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而且这种事在劳动纠纷上又不是第一次出现。 你连主体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