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偷走劳动合同,现反告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该如何维权?

不但偷走劳动合同,连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一并拿走,现单位赔偿双倍工资的风险。

单位可以查当时是否交社保了,如果有,当时肯定有劳动备案,有劳动备案就证明签了合同了,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再重新签一遍就可以了,这个员工如果已经离职了,那么就说明解除劳动合同了。有没有与其同期入职的员工能证明一同签过合同,或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证明,例如涨工资有没有更改过合同约定等。
法律分析
首先偷走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但是劳动合同不仅有书面材料还会有电子备份,即使书面材料丢了,公司保存的电子备份也一直存在。如果恶意偷走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要付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2
有缴纳社保就可以了,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赔偿双倍工资的风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因为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公司又没有留底,是很难证明你们签订过劳动合同的。
现在最后的办法就是,有没有与他同期入职的员工能证明一同签过合同,或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证明,例如涨工资有没有更改过合同约定等。
第3个回答  2013-05-08
你查查当时是否给他交社保了 如果有 当时肯定有劳动备案 有劳动备案就证明签了合同了 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再重新签一遍就可以了 这个员工如果已经离职了,那么就说明解除劳动合同了 他告也没用追问

社保是交了的,他的缴费明细随时都可以查的,但是为他交社保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劳动备案,也许是地域性不同,每个地方的政策也不同吧,和他同期入职的员工都签订了有劳动合同的,只是证明公司通知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文件 也被他偷走了。所以现在单位很被动,提供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是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这样公司很冤。

追答

你们是哪个城市的呢?可以打社保的热线电话确认一下,劳动备案就是登记用工,可以是在网上的也可以是在办事大厅里面办的。一般上社保之前都得登记用功或者备案啊,不然不可能在公司名下投保的。

第4个回答  2013-05-08
这样的贱人就该吊起来毒打一顿,还想钻法律的空子,弄不死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