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偷走劳动合同,连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一并拿走,现单位赔偿双倍工资的风险。
社保是交了的,他的缴费明细随时都可以查的,但是为他交社保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劳动备案,也许是地域性不同,每个地方的政策也不同吧,和他同期入职的员工都签订了有劳动合同的,只是证明公司通知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文件 也被他偷走了。所以现在单位很被动,提供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是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这样公司很冤。
你们是哪个城市的呢?可以打社保的热线电话确认一下,劳动备案就是登记用工,可以是在网上的也可以是在办事大厅里面办的。一般上社保之前都得登记用功或者备案啊,不然不可能在公司名下投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