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集资,已经离职的业务员被网上通缉,怎么办?
一朋友,原先在深圳一公司担任业务员两年,现在公司被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朋友以前也是在该公司做这业务,但是是最基层的业务员。朋友在公司出事前半年,已经是辞职,但现在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应该怎么办?
投案自首会不会有从轻处罚?
追答行为人被通缉的,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掌握其被通缉的犯罪事实,故其归案后先交待已经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事实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先行实施的犯罪行为已被当地的司法机关掌握,但因地处偏僻、路途遥远或通讯不便等客观原因,使现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办案机关,通常难以了解或发现被通缉事实的,在这样特定的情况下,行为人主动交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是否从轻处罚这个还要具体看司法机关,但是如果不去自首只会重不会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