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23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婚前没有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婚后一方父母的遗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的话,那就属个人财产,否则都属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对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婚后的财产,则要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8
没有遗嘱(或者其他协议)指定的单独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已经经过公证了,按公证的内容来分配。比如公证协议里面有约定父母遗产各归各所有的,就按约定来计算。
第3个回答 2013-04-23
原则是这样的,如果遗产没有遗嘱,按关系顺位继承,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明确给予某人,那就算单方财产。
第4个回答 2013-04-23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第三项之规定,除非遗嘱中确定是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否则均为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