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工作期是3年多。然后其中试用期是三个月。当中有一条款。规定,公司给新员工工作培训,带员工转正后若在工作期内离职需要支付大约2000元/年的违约费用,(个人觉得其实培训就是老员工带着你学习)
想请教一下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是不是扣除你工作的时间,只赔付剩余的合同期限制,试用期离职的话需要赔付么,如果提前带我转正怎么办,
我想请问下。能不能要求公司出具配需的费用单证明呢
追答您好,单位主张违约金时候是需要提供这些证明。
追问但是他给我的合同中已经注明要赔付的金额了。单位还需要提供培训的费用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