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扣除类调整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其账载金额一栏如何填写?其税收金额一栏如何填写?依照填表说明所说,账载金额应填写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请问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是指每月计提金额么?也就是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工资金额么?而税收金额一栏,是填写实际发给职工的工资么?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么?
您是指税收金额一栏也是填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的贷方发生额么?如果是这样的话,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就都一致了,不可能产生调增或者调减了吧?
追答对呀,这个工资计提都是要支付的,是一致的,不必调增调减。
我想知道的是,账载金额指的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的借方发生额还是贷方发生额?这两个数一个是实发数一个是计提数,有的时候是不一样的。另外就是计入成本费用这一点我提问的时候也不是很明白,是指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数(也就是计提数),还是转入销售成本里面的数(生产成本-人工转出数加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转出数加管理费用中的工资部分)。
追答实发数,计提是你在不知道应发工资的情况下借:成本,等科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实际工资表出来后,你应把原来的计提分录原路冲回。再用实际工资发放表做真正的工资分配借:成本,等科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