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珠海买房能把户口迁过去吗?

有什么条件?

    非珠海市户口需要提供珠海市一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户口所在地和珠海市无房证明,银行流水等,广东省内首套购房贷款7层成,二套3成,三套就不能贷款了。

    一、2008年4月21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凭《房地产权证》及相关资料办理。申请人必须在2009年4月20日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2008年4月21日后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购房时间作为是否享受购房入户政策的依据,以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预购登记时间为准,由户政中心致函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核实。户籍民警在受理购房入户申请时,《房地产权证》的登记日期是2008年4月21日后的,以《房地产权证》中“房屋所有权来源”栏中购房时间是2008年前(含2008年)先给予受理。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4月20日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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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6
现在在珠海你买一栋别墅都不送户口了。
珠海入户政策还是很严格的。
第2个回答  2013-04-16
有人有钱就可以啊
第3个回答  2013-04-16
珠海市购房入户须知
根据《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关于停止执行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珠建[2008]12号)的规定,从2008年4月20日起,停止执行购房入户政策。
凡2008年4月20日(含当天)前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的,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珠府[2004]81号的规定办理。在我市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户,已经计生部门处理、且购买的商品住宅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成套住宅的面积规定是指:一套住宅面积必须达到以上要求,不包括多套住宅面积总和达到以上要求)。
办理购房入户人员的范围为: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当天)子女(独生子女、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家庭户迁入。业主之间是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关系的,不作房屋面积份额划分,按总面积和符合入户人员范围的条件办理入户。父母、成年子女关系的,需作房屋面积份额划分,无违反计划生育户,迁入业主占该套商品住宅份额的面积必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违反计划生育户,所占房屋份额的面积必须达到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
购房业主只能在规定的入户人员范围内一次性提出入户申请;以购房为由办理过入户的,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入户。
一、2008年4月21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凭《房地产权证》及相关资料办理。申请人必须在2009年4月20日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2008年4月21日后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购房时间作为是否享受购房入户政策的依据,以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预购登记时间为准,由户政中心致函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核实。户籍民警在受理购房入户申请时,《房地产权证》的登记日期是2008年4月21日后的,以《房地产权证》中“房屋所有权来源”栏中购房时间是2008年前(含2008年)先给予受理。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4月20日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一、入户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1、《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一房多业主的要附齐所有业主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办理。(房屋购买时间由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发函到房地产登记中心核实。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证明(符合购房入户政策迁入人员范围的50周岁以下成年人员,均需查验其计划生育情况;只申请未成年子女迁入的,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情况);
5、派出所出具的该房屋无立户的证明;
6、一房多业主的,需提供各业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其中一方入户的协议;
7、原迁出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三、时限:
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由派出所张榜公布。
四、收费标准:
《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每证4元;
《家庭户口簿》工本费每簿10元。
五、收费依据:
粤公费(1)函[1994]57号;
粤价[1996]238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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