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派出所出具证实市民身份的书面材料,有固定的格式和派出所盖章,但没有张贴照片,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户籍证明行骗,或者拿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曾经有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引起过纠纷导致公安局被告到法院过,所以湖北省公安厅从07年就规定派出所不开户籍证明了。(全国很多省份也一样)。
解决方法有两个途径:
1.将你先生的户口簿他那一页和他的身份证复印在一起然后加盖派出所公章;
2.到你先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去出具相关证明。
你要是还不清楚给你个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的电话,你可以打过去咨询。027-853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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