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驾驶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能见度少于50米,最高时速就不能超过30KM/H.
还是在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这五种情况时的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时速就不能超过30KM/H
如果你是交通事故要追究责任,应当可以理解为只要能见度在50米以内,都不应超过30公里。如果是实际开车,确保安全就没有太多问题,交警也不会较真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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