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农村户口,只有我和我姐,我们俩现都是上海户口,由于我父母年迈多病(一个79税,另一个80岁),外地又无子女,所以他们户口也投靠子女迁入上海。但他们来上海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以前还有耕地,有点微薄收入),我想请问大家,向他们这样无经济来源的高龄老人能否申请到低保或其他生活补助?
虽然他们现在是城镇户口,但好象仍然没有得到与其他同龄人差不多的待遇,其实,他们也为国家贡献了一辈子!
一、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高龄老人补贴的申请条件:
1、年满70周岁。
2、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这一条件的认定应以户籍原始记载为准。
3、解放后户籍制度建立起为本市城镇户籍。
4、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是指不具有享受本市规定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征地养老等待遇的资格,以及外省市规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格,且未享受上述各项待遇。
扩展资料:
待遇标准:
1、低保:
上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16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8.41%。
考虑到有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低保家庭的教育支出及未成年人成长的营养需求,对低保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倍,为每人每月1510元。
同时,对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510元,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对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济标准基础上,按照低保标准的增幅8.41%同步增长,增长幅度每人每月在150元至370元之间。
2、高龄补贴:
待遇标准:
补贴标准为个人所缴社会保险费金额的50%。
最高不超过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作的60%为缴费基数、个人所缴社会保险费的50%。
享受期限:
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沪民救发〔2016〕51号)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4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高龄老人补贴申请条件:上海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将享受每月不低于75元的老年综合津贴。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 上海65岁以上老人有津贴 每月不低于75元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民政-关于调整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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