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退休后,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应该由单位办转出,还是个人办理,转到街道吗?谢谢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档案是转不到街道,还是保留在你们公司的集体户中。

如果你想转到街道,需去劳动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申请,批复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才可转到街道,社会化管理只有自然人的企业可以申请。

扩展资料:

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除了依靠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社区服务人员之外,还可以通过开展退休人员的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来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街道、社区应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分片划定若干小组,由退休人员推选本小组中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条件较好的退休人员担任组长。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一般以30-50人为一个小组为宜。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通过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可以更好地发挥余热,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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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

档案是转不到街道,还是保留在你们公司的集体户中。

如果你想转到街道,需去劳动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申请。

批复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才可转到街道。

社会化管理只有自然人的企业可以申请。

扩展资料:

工种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

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

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

劳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

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该《通知》还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

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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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9

退休后,档案应该怎么处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17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12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但是按照现行49号问办理退休 档案退不下去 因为很多企业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