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段时间在一家公司经过几天培训(说是有培训补贴的),然后培训完了,签了2张单子,像是合同,但是2张单子都被公司收去了。2、那2张单子签了后,第二天就开始上班(试用期),上了12天班就不想干了,想辞职。但是公司说要做满一个月才有培训补贴和工资。而且要做到下一个月公司统一发工资的那一天(比如:1月10号培训开始,2月10号不发工资的,要等到3月10号发工资),才能给钱。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呵呵,其实我也是知道公司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是想说,公司为什么不对也敢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员工自我维权意识少。
2、员工也知道自己的权益,但是相比之下去要那点很少的报酬,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所以也就哑巴吃黄连了。
3、相关部门也不会为了个别人的小利益,而大动干戈。(现实大多数就是这样的,不是我悲观)
现在呀,很多正规公司都是这样的,使得许多刚出来工作的的人,总是会当一段时间的"义务工"。
我也就不说是哪些公司了。我这里只是心里憋着难受,想说来罢了。
入职一个月离职工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