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从大型国企辞职后去出家。合同第一次从09年到12年,第二次从12年到15年,现在13年4月。第一,我的档案怎么办?拿的话大概要交4000违约金,如果这样,我就准备不拿了。先放单位放着,可否?如果拿出来,放自己手里行吗?还是得交钱托管?如果托管我还是别拿了。第二,我工作期间交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怎么办?能退钱不?我意思能退就把钱退出来。我辞职后没工作,准备去寺庙。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第(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第(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五险一金要是想拿出来,是从单位那拿,还是上当地市政府相关部门拿? 就是要退钱,这个钱是谁给我?
追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集体户缴费窗口”咨询详细手续,因为你是单位缴费,你们单位在人社局有户,跟个人缴费不一个地方
如果我先辞职,档案暂时不想拿,放单位可以吗?等以后再说。我家在辽宁,户口已经迁到包头,落在单身集体户口上了,我户口暂时还没法往回起,再落回来也比较麻烦。这样来说,就算我拿到档案也得在包头当地托管了?那么钱怎么交?感觉太麻烦了,档案我的想法是能拿就拿,要是单位需要我缴纳违约金才给我档案,我就先不拿了,违约金也不交。这样可以不
离职后档案存放在哪最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