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这个职务相当于是什么职别啊

2.是公务员吗?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

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务升降等,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之前,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可按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其他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可暂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书记员的员额比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任。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的考试工作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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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7
一般来说,如果是以前公务员考试考进去的,还算个公务员,但是也就最低等办事员级别,但还有升迁的可能;但现在法院开始专门单独招考书记员了,这些都是合同制聘用人员,一辈子运气好也还是书记员,就是帮忙打杂、跑腿、送文书、记录的,运气不好,说不清什么时候就被辞退了。
书记员不需要参加司法资格考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3
可能各地的情况不大一样吧。在基层里,不叫执行局,而叫执行庭,执行庭里的书记员仍然属于公务员,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人员证书后,会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而有的地方的书记员是聘用的,属于专职的书记员,系合同制,即使考过了司法考试,仍须参加公务员考试,才算是公务员。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但有一样是相同的,就是书记员只能算是科员一类的,没有什么职别。 答案补充 若是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还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取得执行员资格后,才能成为执行员。
第3个回答  2013-04-13
这个我清楚
第4个回答  2013-04-13
书记员不属于公务员,是法院对外招聘的,我在法院上班,这个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