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我把工作交接完了,公司让我回家等待通知,择日解除劳动合同和交付辞退补偿金,这样合理么?

给我下辞退通知书是在3月18号,我在4月23号交接完工作并将工作移交单交给了人事,人事说过几天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在今天也就是5月3日,人事让我回家等通知,说择日会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和交付辞退赔偿金,并且说在家等候通知期间没有工资,公司这么做违反了哪些规定?如果我继续来上班的话,公司依旧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1、裁员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你同意时例外。
2、工作交接完毕后,要求你家等待并非不可,但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
3、所谓的择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补充:
1、在公司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前,你仍然是公司的员工,回家等通知是公司行为,应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支付待通知期间的工资,没有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2、辞退你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3、你可以直接告诉人事,要求立即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否则,将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维权。追问

辞退赔偿金是指十二月的平均工资,这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前还是之后啊

追答

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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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3
辞退你还要择日会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和交付辞退赔偿金?有没有搞错!
这些都要辞退当日给你,否则你继续上班。公司还得管工资。不给工资或者单位拒绝进入公司,应立即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请求他们来解决。
第2个回答  2013-05-03
回家等通知期间如果也正常支付工资的话,那么就是合理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3个回答  2013-05-03
公司裁员需要员工委员会同意,并且上报劳动局。即使让你回家等通知,这段期间也需要支付你工资,而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约定补偿金的具体明细金额(包括回家期间的保险)还有支付日期。公司不给你支付在家期间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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