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员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你同意时例外。
2、工作交接完毕后,要求你家等待并非不可,但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
3、所谓的择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补充:
1、在公司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前,你仍然是公司的员工,回家等通知是公司行为,应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支付待通知期间的工资,没有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2、辞退你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3、你可以直接告诉人事,要求立即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否则,将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维权。
追问辞退赔偿金是指十二月的平均工资,这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前还是之后啊
追答税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