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直接开口就裁员,用没事找茬来让员工自行辞职,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领导这样的做法已经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在这个过程中,员工没有做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也没有懈怠自己的工作,所以领导不能做损害员工利益的事情。
很多领导想让一个员工离职,但是他又不想支付相关的补偿,所以会找各种理由让这个员工主动离职,这是非常过分的。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要勇敢地站出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们有资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要求公司对我们进行赔偿。
每个人都希望在职场上有一个好的发展,都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可。如果领导不喜欢,可以直接告诉我们,而不是想各种办法让我们主动辞职。在一个正常的公司,如果有裁员的想法,他们会直接告诉员工,绝不会用那些龌龊的方法让员工自己离开,而且他们裁员的时候也会给员工相应的补偿。
因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裁员,而不给相应的补偿金,我们也是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的。
每个公司都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总想着扣自己的员工。一旦你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你,这样你就要承担诉讼,到时候公司受到的影响更大,这是得不偿失的做法,所以也奉劝有这样想法的领导考虑清楚这样做是不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