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13
办理大病慢病需要以下步骤:
1. 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 准备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 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 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 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 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 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过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社保管理处或社保局,以获得最新的办理信息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