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阳光房算不算违章

如题所述

一、分情况,在公共区域搭建阳光房的,一般属于违章建筑;在私有区域搭建阳光的,一般不属于违章建筑。当事人可以要求物业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业主拒绝履行的可以提起诉讼。
移动阳光房它表面看上去像是固定建筑,实际上它是由一个个标准化的模块组成的,在现场即可组装成一个完整的空间,安装和拆除都很方便。
它最硬核的特点是采用了电动滑轨设计,整个阳光房都是可移动可伸缩的,全部折叠起来的时候,立刻还原搭建之前的露天状态,不会影响市容市貌,不会影响邻居们的采光。这样也会减少邻居的抱怨、物业的管制。
而且它本身骨架采用6061-T6高强度铝合金,重量轻,相对减少建筑称重负担,不会破坏整体房屋结构。
面板方面它也是选用质量较轻,且撞击强度是钢化玻璃的2-20倍的聚碳酸脂PC耐力板。防紫外线率可达99%,可阻止绝大部分紫外线通过,夏天的时候在阳光房里休息,也不担心会被晒黑晒伤了。
二、为保险起见,安装建议如下
最后,为了保险起见,阳光房安装之前,建议你先咨询物业,物业如果说可以搭建,那么一般问题不大。然后再去规划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获得建设“阳光房”工程规划许可证,就不属于违规建筑了。
如果你住在顶楼,想在小区的天台搭建阳光房,还要让物业部门出具相关的书面文件,证明该天台是属于私人区域,否则,您投入了几十万的阳光房只能作为违建拆除,并且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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