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机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坚持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加大小麦宽幅沟播“3335”与玉米增密度“5335”技术所需高端复式联合作业机具补贴力度,提高小麦、玉米的播种质量,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切实落实“藏粮于技”。

(二)坚持“有升有降”。加大对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支持力度,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具的补贴额,对保有量过大、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逐步减低补贴额,实施“退坡”处理,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三)加快创新步伐。围绕“3+X”特色产业所需机具强化农机鉴定与购置补贴农机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衔接,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加快补上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分拣包装等机械装备短板,全面推开后整理模式;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绿色节能的自主创新农机产品及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智能集成设施、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模式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

(四)强化监管效能。各市应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大力推广应用手机APP、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提升风险防控技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补贴异常情形和违规行为的排查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21年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工作,助力粮食丰收和农副产品有效供给

1.突出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优先保障粮食生产机械试验鉴定,引导企业生产高效化、智能化、复式化等安全适用可靠产品。加快补齐粮食生产机械化短板,举办南方水稻机械化生产补短板促全程培训班,开展南方双季稻区水稻种植机综合测评和不同机械化栽植技术模式试验对比及推广应用情况调研。分类编制水稻机械化栽植技术要点,编制再生稻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围绕玉米籽粒机收、冬小麦节水灌溉、夏大豆免耕播种等薄弱环节,总结推出一批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典型举措。(粮作机械处、信息处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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