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才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

申报条件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

补贴标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

申报条件: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

补贴标准:

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1条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主要是明确了受理条件、享受对象、补助标准。一是明确了生活补助享受范围的关键时间要素。2020年5月4日(含)后,即新政实施之日后首次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助。对2020年5月4日之前的引进人才仍按“智选金华”政策执行。二是明确了引进单位性质。引进单位为市(区)属用人单位,并根据学历层级细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三是明确了青年人才的关键年龄要素,即“45周岁以内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四是明确学历层级及三年补助发放金额,分博士(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硕士、“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专科5个层级,按不低于原有政策补助金额,逐年递增的方式发放,发挥政策激励效用。五是扩大提档享受范围。在浙师大、金职院应届毕业生留金就业享受政策提档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提升本地生源的回金率。

第2条博士后工作补助,除明确双龙新政中涉及博士后工作补助的内容外,将2016年人才政策30条里的部分条款“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对获得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的给予10万元资助”也一并整合纳入,保持博士后工作政策的延续性、完整性。

第3条来金招聘交通补贴,明确了主办单位、活动性质、补贴金额,以及经费补贴开支来源。

第4条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明确了享受范围、资助标准和奖励方式,并将“飞地”人才纳入享受范围。

第5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明确了培训补助范围和标准。

第6条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奖励,明确了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第7条柔性引才补助,明确了引才时间、补助对象和金额。

第8条为政策说明条款。明确本细则办理流程查询方式,对留学回国人员人才政策作补充说明,重点明确本细则试行范围、经费路径及政策解释主体。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