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时,招标清单里的清单量能作为参考吗?
追答工程结算肯定以中标价为依据。具体办法要以合同约定为准。有的在招标时,对发包人的清单双方进行过核对,那么工程结算时除变更签证外,其清单量不予调整,如未核对过,那么工程结算时要进行重新计算,按合同约定的超过一定范围要进行调整。
追问既然以合同的量为依据,且这个量是审计编制的,等于施工单位以审计的量为基础而算量的啊,那么审计还要根据施工方提交的量还要重新算量干嘛呢?
追答原清单一般是由发包人请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如招标时不核对,那结算时一般超过5%要进行调整。那是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施工单位如认为原来计算得比较精确无需调整,那就不调整,规范是给施工单位的权利。
有的人说是施工方先拿出来,报甲方和审计,然后审计在施工方列的项的基础上再算。
追答当然施工差得先要有个总的数字出来报甲方和审计,然后再约进行对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