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会的职权有那些

如题所述

国会有立法权、对政府的财政监督权、条约的批准权、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权,议院有国政调查权、对法官的弹劾裁判权等。
虽然一切法案都由国会审议,但内阁也有提案权,内阁提出的法案占80%以上。众议院权力大于参议院,参议院在国会中制约众议院。
参议院可以对众议院已经通过的法律作出不同决议时,但众议院再次以出席议员2/3以上的多数通过即成法律。但是此方法不能过度使用,否则会让人认为参议院形同虚设,众议院独揽大权。众议院有权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或否决信任票,但内阁总理大臣可以建议天皇宣布解散众议院。国会的常会每年召开1次。
内阁可以决定召集国会临时会议,一定数额的议员也可要求内阁决定召集临时会议。会期及延长事宜由国会本身决定。众议院被解散时,参议院也同时闭会。如有需要,内阁可要求参议院紧急集会。紧急集会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如在下届国会开会后10日内不能得到众议院同意,即失去效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6
日本国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有立法权,宪法修正权,国家条约认可权,设置弹劾法官法庭权,指定提名内阁总理大臣权,财政监督权,提出宪法修正讨论的权力。
第2个回答  2012-12-16
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