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追尾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被人追尾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如下:
1、立即保护现场并拍照取证;确保安全后,尽量不要移动车辆,拍摄事故现场和车辆受损情况的照片
2、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拨打报警电话,说明事故情况和地点,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交警确认责任方;交警到场后,将根据现场情况和双方陈述,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方
4、索赔维修费用和误工费;根据事故认定书,向全责方索赔车辆维修费用和因伤导致的误工费。
社保的类型:
1、养老保险:为职工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为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
3、失业保险:为失业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生活补助;
4、工伤保险:为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提供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
5、生育保险:为女性职工生育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保障。
综上所述,在遭遇被人追尾且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取证,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并依据事故认定书向责任方索赔维修及误工费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整个流程体现了法律规定下的事故处理机制和个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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