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办房产证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1.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须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办公区域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等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若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业务,则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代理方所需要的材料;
此外,还要提供房屋的原始来源证明文件、登记所需的原因说明性文件,房产边界、空间范围以及面积等相关信息的详细报告,以及与他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说明材料等等。
2.不动产登记机关接受申请。
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所有的申请资料齐全且满足法定要求,就应该正式受理这此申请,并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已经收到他们的申办请求。
3.查询核实。
在不动产登记机关正式受理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后,他们还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更为细致的查验核实工作:
(1)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是否能够完全对应申请人和代理人本身;
(2)权利来源证明材料或是登记原因性的相关文件是否与其之前申请的具体要求相吻合;
(3)房产边界、空间范围、面积等具体位置信息的调查成果是否够详尽,从而保证权属的清晰明确、边界桩点的明显无误以及面积数据的精确可靠;
(4)法律、行政法规范定的缴纳税费或其他费用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等。
4.实地勘查和缴纳税款。
5.最终确认并录入登记簿。
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所有的权属信息已经完整无误地确认,那么他们应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之内把这些登记事项用文字形式记录在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簿中。
6.颁发证件。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该根据不动产登记簿中记录的信息,填写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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