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最高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最高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意见》第三条“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时,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不得在讯问室以外的地点进行讯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