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使用价值量就是指商品的数量吗?

我在很多学习网站上看见的,对或不对都麻烦解释一下。

不能这么绝对,比如一次性打包碗这东西与普通的瓷碗相比,一次性打包碗会比较实用而且方便,但是在保护环境来看普通瓷碗可以使用的期限会很长可以节省很多一次性打包碗,使用数量多但是实质价值是指的数量上的。
传统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使用价值量等同于物品数量,物品数量是影响使用价值量的惟一因素.也许把使用价值量定义为"某种使用价值满足人的需要的程度"的认识是更加科学的.衡量使用价值量大小的标准是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而不是物品数量;使用价值量的影响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由于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是一个动态标准,所以物品的使用价值量是不能够精确计量的。
拓展资料
商品价值量的决定,首先是通过生产部门内部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使个别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个别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即市场价值的过程。
假定市场上商品供求平衡,不存在竞争,某生产部门生产条件分为优、中、劣三种,那么,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就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如果中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中等生产条件生产的产品在这个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个别价值来决定。
第二,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如果劣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劣等生产条件生产的产品在这个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劣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劣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个别价值来决定。
第三,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如果优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优等生产条件生产的产品在这个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优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优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决定。
如果把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引入,并且假定市场供求关系平衡,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中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这种商品的社会价值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个别价值来决定。这样,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就有以下情况:
一、如果市场上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不仅具有优等和中等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该种商品的利润量增长,而且具有劣等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该种商品也有利可图,于是,劣等生产条件企业大量涌入,致使劣等生产条件在该部门生产中占统治地位,其产品数量在该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这样,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有劣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劣等生产条件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决定。
二、如果市场上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具有劣等生产条件的企业甚至一部分具有中等生产条件的企业退出生产行列,致使优等生产条件在该部生产中占统治地位,这种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在该部门产品中占绝大多数,这样,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优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优等生产条件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就决定该商品的社会价值。
三、这样,通过市场竞争所引起的市场供求不断变化、价格上下波动和生产条件的不断变动,最后,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个别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
以上情况说明,个别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个别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的过程,就是生产商品的个别生产条件,个别劳动时间、商品个别价值的加权平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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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商品使用价值不是指商品的数量

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就是使用价值的多少,简单理解就是能够满足人的需求的数量和程度。
商品价值量是指商品价值的大小。
它也可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是单位商品价值量,二是商品价值总量。单位商品价值量指的是某个商品的价值大小;
商品的价值总量则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劳动生产出来的所有商品价值量的总和,两者也不能混淆。
单位商品价值量指的是个体,而商品的价值总量则是个体之和(一定时间商品价值之和)。
商品的价值在现实中,主要通过价格来体现。
比如说,使用价值量是指同质商品的数量。而这就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正比关系。因为社会劳动生产率与社会劳动时间成反比,所以使用价值量就与社会劳动时间成反比。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与个别劳动时间无关。所以商品的商品价值量的变化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有关,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无关。
【资料拓展】
所有人平均一个小时的价钱,假如平均1小时10元,如1个人1小时就生产一个鞋刷,那这个鞋刷的“价值”就是10元。商品的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属性之一。任何物品要想成为商品都必须具有可供人类使用的价值;反之,毫无使用价值的物品是不会成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使用价值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体现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即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的属性,因而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在客观上就具有的,是商品的一种天然属性。如果某东西不具有使用价值则其就不能称之为商品,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是商品就具有使用价值,但反之则不一定,如果还说有使用价值就一定的商品那就错了。例如阳光是有使用价值的,但它不是商品。
第2个回答  2012-12-20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如市场上可充电的电池,某些电池可充电的次数和同类的其它电池比,可充电的次数多些,其使用价值就大些,这是一对一而言,不是指商品的数量。如果是同一种商品,数量越多使用价值越大,这时指的是数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传统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使用价值量等同于物品数量,物品数量是影响使用价值量的惟一因素.
也许把使用价值量定义为"某种使用价值满足人的需要的程度"的认识是更加科学的
.衡量使用价值量大小的标准是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而不是物品数量;使用价值量的影响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由于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是一个动态标准,所以物品的使用价值量是不能够精确计量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