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21
可能是我的误断:你不像一个真正的残疾军人?!
根据民政部门的规定,残疾军人持有的《残疾军人证》仅仅只是用于证明自己是个残疾军人而享受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半价,市内交通的免费和景点的免费等多种优惠之用。至于残疾军人的身份的致伤档案全部在民政局,而且区民政局、街道民政科(武装部)对此一清二楚。
《残疾军人证》自从2005年领用以后我遗失过两次,每次只要自己到民政局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自费、100元左右),然后把报纸、申请(民政局有格式化表单)照片两张交给办事人员就可以了,一般20个工作日(给你讲是30个工作日),你就可以拿到新编号、原内容的《残疾军人证》,补证、换证全部是免费的,就是遗失公告要缴给报社广告部钱。
你是真的残疾军人的,那么07年到现在的五年间你的抚恤金没有可能不发的,有抚恤金的必定有致残、评残档案,也就是补办证件是不会有任何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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