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区域地质环境压力分布

如题所述

表4-15列出了2006年各省(区、市)地质环境压力评价指标实际值和地质环境压力评价结果,图4-8依据地质环境压力指数对各省(区、市)进行了排序。评价结果表明:地质环境压力最大的10个省份依次是上海、浙江、山西、天津、北京、山东、河北、江苏、湖北和辽宁;地质环境压力最小的5个省份是内蒙古、黑龙江、广西、青海和西藏。对于地质环境压力较大的省份,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开发、扰动和污染的作用程度较高,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易于引发地质环境问题。例如,上海市年房屋建设竣工面积从1995年的1485.9万m2快速增长到2006年的6506.4万m2,增长了4.4倍。研究发现,上海城区建筑规模及其增长速度直接导致地面沉降同步增长,建筑密度越大,建筑容积率越高,地面沉降越显著[34],地质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因此,这些省份应当高度重视地质环境的综合调查与评价,合理规划工程建设、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布局,减少矿产开发的负效应和工业、生活废弃物的直接排放,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降低经济发展的地质环境成本。

从图4-14可以看出,总体上以环渤海湾和长江三角洲为中心、地质环境压力由东向西呈递减态势。地质环境压力最大的是长三角经济区、山西能源基地和环渤海湾经济区,其次是黄河中游经济区、长江中游经济区、东南沿海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而东北的黑龙江、西南的广西、西部的青海和西藏经济区则最小。这说明,地质环境压力和经济活跃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区域经济发展越快,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开发、扰动和污染的作用程度越大。

对于地质环境压力大的地区,其地质环境压力的主要来源有所不同。例如,上海地质环境压力主要来源于房屋建设和工业、生活废弃物及废水排放,天津主要来源于工业、生活废弃物及废水排放和地下水开采,山东主要来源于矿产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青海、西藏地质环境压力小,主要原因是经济活动总量小,而国土面积大。但是,应当指出这两个省地质环境与东部地区相比很脆弱,地质环境容量和承载力都很小。虽然其地质环境压力很小,但是经济活动仍然易于引发地质环境问题,甚至诱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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