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社平月工资是多少?

如题所述

重庆市2018年社平月工资为5469元(6562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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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8

重庆市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要注意是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是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理,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只有从2019年开始在重庆市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626元/年(5469元/月)

第2个回答  2020-09-2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则应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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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2-01 11:34:19解答
需要看当事人被评定的伤残等级,由此来定伤残补助金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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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2-01 11:12:13解答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出在工伤里面,只有5-10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第一、对于5-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来说,他可以选择保留原劳动关系,享受原单位的工作津贴,或者选择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由原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对于7-10级伤残的职工来说,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由原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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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2-01 11:06:43解答
工伤后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第3个回答  2019-12-23
这个需要看具体工作,每个工作的工资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