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的进项税转出金额如何计算?

我公司日常存在内销、进料加工业务,进料加工的产品由国内采购物料和进口的保税物料组成,现在计算进料加工的进项税转出时应该怎么计算?

假设:本月内销金额100万,进料加工产品出口金额100万(其中国内采购物料占总物料的60%),当月增值税进项税80万,那么当月进料加工的进行税转出是多少?
另外还想问下:在哪里可以找到税局的一些新规定,谢谢!

对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生产类型企业来讲,进料加工的进项税转出金额也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这部分是要计入到营业成本中去的。计算方法如下: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口材料金额*(征税率-退税率)=100*60%*(17%-适用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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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8
国家针对出口退税在2012.6月新出台的政策有两个,一个是财税【2012】39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2】24号公告。
进料加工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进项税转出政策规定了两种方法一种是购进法一种是实耗法,2种方法的计算公式是不同的,你首先需要咨询你们那里国税局退税分局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然后按照公司计算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