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有疫情吗?

如题所述

截止2021年3月1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没有疫情。

2021年3月10日0-24时,黑龙江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哈尔滨市现有确诊0人,境外输入0人。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各区县(市)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0451-85985481

道里区疾控中心:0451-51669665

道外区疾控中心:0451-57672096

南岗区疾控中心:0451-86243577

香坊区疾控中心:0451-55694618

平房区疾控中心:0451-86520920

阿城区疾控中心:0451-53722510

松北区疾控中心:0451-88105166

呼兰区疾控中心:0451-57321893

双城区疾控中心:0451-53163181

依兰县疾控中心:0451-57222573

巴彦县疾控中心:0451-57502636

宾县疾控中心:0451-57983602

方正县疾控中心:0451-57112343

木兰县疾控中心:0451-57083497

尚志市疾控中心:0451-53324184

通河县疾控中心:0451-57435030

五常市疾控中心:0451-55802434

延寿县疾控中心:0451-53067333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疫情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11

有疫情。

2021年1月24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8例(呼兰区12例,其中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0例。

香坊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利民开发区4例,道外区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例(呼兰区11例,利民开发区6例,道里区1例)。

新增1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月24日核酸结果为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月24日24时,我市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生命体征平稳。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周三发布《关于全面有序恢复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和活动的通知》:

自2021年3月12日零时起,经营证照齐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剧院、洗浴等公共场所,足疗、酒吧、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以及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室内儿童娱乐项目等可有序恢复营业。

经审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演出、赛事、集会、庆典等活动可有序恢复开展。宗教场所恢复对外开放,集体宗教活动可按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恢复举办。婚事和丧事从简举办。

参考资料来源:和讯网-全球疫情动态【3月10日】:哈尔滨全面有序恢复经营场所活动 日本加强入境航班限流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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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1-12
哈尔滨疾控中心提醒:
为了准确实施“外传内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特别提醒如下:
1.7月14日以来到过沈阳、7月18日以来到过绵阳、7月6日以来到过南京的公民,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2.密切关注国内高危地区疫情,近期不要前往沈阳、绵阳、南京等疫情风险地区。如果一定要去,一定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回哈萨克斯坦后,要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果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行迹有交叉,或近期与上述地区相关人员有过接触,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3.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应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自己的居住史和接触史。
4.接种疫苗可以尽快建立免疫屏障。这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可以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死亡率。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完成接种的适龄人群根据社区安排预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共同构筑国家免疫屏障。
5.请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不要聚在一起,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餐,共餐,使用公用勺子和筷子,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或手肘套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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