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3月1号在北京朝阳一家图书销售公司库房做库工,2011年6月21号辞职走人,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买社保。我去朝阳区社保管理中心举报,管理中心要我提供一大堆材料,其中要求有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关系我工资标准的仲裁书,我去朝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被高告知超期不受理,下周二给我不受理的裁决书,我又电话问社保管理中心,告知即使过期,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也能仲裁,我第二次去仲裁委员会,但是依旧告知不受理,咨询12333也告诉我仲裁不受理。
我真的很迷茫了,都不知道改听谁的,有没有懂的人帮帮忙,教教我该如何维权啊,我分不多,但是已经是我全部的分了,跪求好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