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了求律师帮忙看看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XX管理区经济联合社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XX管理区新村XXX (以下称乙方)

为发展和壮大集体的经济,提高经济效益。经管理区的全体干部研究决定,将新村大谷圹(土名)即原管理区芒果场余下的土地发放给乙方经营使用。双方协商,特定以下合同条款。
承包地点:新村大谷圹(土名),原管理区芒果场。
承包期限: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止,为期满三十年。、
承包面积:大约七亩左右。
承包金额:全承包期二万伍仟元正(25000元)
付款方法:分期付款,第一期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前付一万伍仟元正(15000元),余下的款项在九八年一月前付钱(即一万元正).
其他规定:
在承包期内一切费用税收及其他收费由乙方负责.(公粮除外,同时包括由公粮负担的收费)
甲方只提供现有的三间房屋给乙方使用.
乙方在承包期内,所投资的固定财产,设施满期后要无偿归甲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签字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2.如有一方违约,则按合同的总额处罚十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八.本合同有未言之事,双方协商解决.有与政策相抵触的事宜,按政策处理.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扎一份.
上面是合同内容,但现在没到期政府有权征收回去吗?要是有能获得赔偿不?我们去政府交谈过,他们说只赔偿我们8000元的费用,我就不知道怎么算的8000元,这土地原来是果场,现在被我家开发成了鱼塘,难道还有20年的经营权是不是白干了。。还有个问题。我家开发成鱼塘后,自己养了几年鱼,由于家的情况租给了另一个人养,但现在政府征收回这土地只赔偿给我租的人。。我家已经付了所有的承包费。。还有那些自己开发的费用,后面的经营权是否能的到赔偿。政府断了我家的后路。。。政府现在要把我这土地给办排污厂。。。求一个好人帮帮忙

【1】你的承包合同是三十年,还没有到期。
【2】现在是政府要收回承包地办个排污厂。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依法批准后,(是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你看到省里的补偿标准没有?在村里公告了吗?是你家签订承包合同,应该补偿你家。然后你再根据和另一个人协议给另一个人补偿。
【5】你可以根据第25条规定,向市县政府查询。
【6】你也可以向所在的省级进行信访,向当地媒体诉说,征得大家的支持。
【7】如果还是看不到省级补偿标准,你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相信省级政府一定会善待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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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4
你想问什么,这个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律师一般不在网上提供免费合同审查服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4
请把合同当面提交律师审查,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