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门给个回答: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9月17日进去的11月13日请假到12月3回厂辞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我要当天走.公司要扣我1200元.合同上有。这样合理吗?我的10月 11月的12天工资都被押在公司.

1、首先要看你试用期是几个月?如果是三个月,12月3日你还没结束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便可离开。同时,公司不能克扣工资,至于你请假的半个月,就按照请假来扣。
2、如果你试用期是两个月,也就是已经转正,那么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你要离职,事实上即便你当天就要走,公司还是不能克扣你工资,顶多是一个月后再给你出离职证明。
3、我不知道你所谓的“扣1200元合同上有”是指什么?无论合同上怎么描述,因为没有提前三十天告知离职就克扣工资是违法的,这个你可以去仲裁。
4、最后一点,公司给你签订合同了吗?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仲裁,获得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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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3
正常辞职,不能扣工资。合同上的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2-12-04
不当的。从你的字面描述看,你10月份是正常工作的。那必须先结清。
11月份半个月没上班,你需要核实当月工资如何扣。每单位不一样标准
12月份递交辞职报告,应该1月16日后离开。此期间(12月3日起)要算工资的
不行,找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