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和赠送出去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归属权归哪个国家?

认为大熊猫不是创收的东西 不应该为了金钱把它送到那么远的国外 他不属于那。。

赠送的大熊猫来产下的幼仔属于被自赠送方,而租借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是属于中国。

由于大熊猫是我们的国宝,而且非常珍贵稀少。所以在1982年以来,我国就明确宣布以后大熊猫不会再以赠送的形式给其他国家,只能是以租借的形式“借给”其他国家的动物园,而且其它国家还需要缴纳租金。

根据大熊猫租赁协议,租借每只大熊猫的动物园每年需向中国支付50---100万美元租金,还要拥有大熊猫适应的生活环境。大熊猫每产下一只幼崽,租借方需支付中方60万美元,且2岁以后必须回国。

目前,中国与日本、美国、奥地利、泰国、西班牙、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新加坡、比利时、马来西亚、韩国、荷兰、德国、印尼、芬兰、丹麦、俄罗斯等18个国家的22个动物园开展大熊猫保护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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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赠送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属于被赠送方,目前为止被赠送的地方只有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和中国澳门。而租借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是属于中国,在幼仔满2周岁后将会送回中国。被租借到国外的大熊猫不是单纯的为了创收。而是科研合作和外交关系。国内租借的大熊猫主要是因为地震后暂时租借到别的动物园安家,等重建完成后将陆续回家。中国一共赠送给9个国家23只大熊猫。 1957年,送苏联一只大熊猫平平,1950年又送一只安安;1965至1980年,相继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丹丹、三星、琳琳等5只大熊猫; 1972年4月,送美国一对大熊猫玲玲和兴兴; 1972年10月,送日本一对大熊猫兰兰和康康;1980送雌体大熊猫欢欢;1982年送雄体大熊猫飞飞; 1973年12月。送法国一对大熊猫燕燕和黎黎; 1974年4月,送英国一对大熊猫佳佳和晶晶; 197411月,送联邦德国一对大熊猫天天和宝宝; 1975年9月,送墨西哥一对大熊猫迎迎和贝贝; 1978年9月,送西班牙一对大熊猫绍绍和强强。 此后,中国政府停止了赠送熊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21-12-18

赠送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属于被赠送方,目前为止被赠送的地方只有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和中国澳门。而租借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是属于中国,在幼仔满2周岁后将会送回中国。被租借到国外的大熊猫不是单纯的为了创收。而是科研合作和外交关系。国内租借的大熊猫主要是因为地震后暂时租借到别的动物园安家,等重建完成后将陆续回家。中国一共赠送给9个国家23只大熊猫。 1957年,送苏联一只大熊猫平平,1950年又送一只安安;1965至1980年,相继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丹丹、三星、琳琳等5只大熊猫; 1972年4月,送美国一对大熊猫玲玲和兴兴; 1972年10月,送日本一对大熊猫兰兰和康康;1980送雌体大熊猫欢欢;1982年送雄体大熊猫飞飞; 1973年12月。送法国一对大熊猫燕燕和黎黎; 1974年4月,送英国一对大熊猫佳佳和晶晶; 197411月,送联邦德国一对大熊猫天天和宝宝; 1975年9月,送墨西哥一对大熊猫迎迎和贝贝; 1978年9月,送西班牙一对大熊猫绍绍和强强。 此后,中国政府停止了赠送熊猫。

第3个回答  2012-11-25
赠送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属于被赠送方,目前为止被赠送的地方只有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和中国澳门。
而租借的大熊猫产下的幼仔是属于中国,在幼仔满2周岁后将会送回中国。被租借到国外的大熊猫不是单纯的为了创收。而是科研合作和外交关系。国内租借的大熊猫主要是因为地震后暂时租借到别的动物园安家,等重建完成后将陆续回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3-06-05
熊猫宝宝在出生后一年内是归中国的,中国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熊猫宝宝在出生满一年之前会被送到中国,带回去悉心培养,再送回来给你国。
熊猫宝宝在出生三个月后会再送回来给你国养大,等待满两周岁后要送回中国。
熊猫宝宝在熊猫宝宝在三到四岁后,会送回中国参加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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