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购房合同不见了的应对措施如下:
1、如果购房合同在未进行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
2、若合同在完成预售登记后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携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并重新签订新合同后再进行预售登记;
3、如果合同在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购房者需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存放于银行;
4、已过户手续后合同丢失,应联系开发商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的补救措施:
1. 联系开发商或卖方:请求提供购房合同副本;
2. 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如果合同已备案,可申请获取备案副本;
3. 登报声明作废:对丢失的购房合同进行公开声明,避免他人冒用;
4. 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因合同丢失产生纠纷,可寻求法律帮助解决;
5. 补办购房合同: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与对方协商补办新的购房合同。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丢失后的应对措施包括作废并重新签订新合同、刊登声明作废并重新签订新合同、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存放新合同于银行,以及联系开发商补办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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