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如题所述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以及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


劳保医疗源于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制度覆盖国营企业及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费用早期全由企业承担,后调整为按工资总额提取。企业需负担员工医疗费用,如贵重药品和膳食费用等,若个人经济困难,可由保险基金补助。1966年,政策作出调整,如挂号费和出诊费需个人承担,部分药品费用由企业负担。


公费医疗制度建立于1952年,覆盖各级国家机关、党派等工作人员,经费来自国家预算。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可报销大部分诊疗费用,但住院膳食和就医路费需个人承担,特殊情况机关会给予补助。


合作医疗制度主要针对农村,非国家立法强制,而是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始于50年代末,60年代中期普及。中央政府推动农村基层卫生保健,促使合作医疗发展。1965年,大部分农民参与了这项互助医疗计划,只需少量缴费即可享受大部分报销。


然而,70年代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合作医疗因失去了原有经济基础而逐渐式微,全国范围内的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消失。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