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报关流程(进口)

想了解一下暂时进口流程,一般是预录入,然后由海关哪个部门审批?然后再如何操作/

(1)提交报关文件:正本运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发票、箱单、测试协议、测试说明。

(2)暂时进出口货物,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和纳税手续。但对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暂时进口期限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

(3) 暂时进口货物入境时,报关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海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并随附进口货物清单及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准文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对需运至国内其他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的监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4)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接受的书面担保。暂时进口货物到期复运出境时,经海关查明是原进口货物,退还已交保证金或将己提交的书面担保销案。

(5)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必须符合境外所有和原状复出口两个基本条件,并且只能用于向海关申报的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期满后不复运出境,又未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的,海关将依据海关法规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暂时进出口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它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口报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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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6

1、经营单位的出口报关,委托单位只需要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毛重净重、总金额、出口目的地等,如进出口货物属于法定检验之类别或其他各种需要由商检局鉴定出证的,均须在出口前到当地的出入境检疫局行进申报,需加提供报检委托书。

2、我司即可代为报关、清关,同时提供报关时所需各类单证。专业处理审单、制单、递单、缴税、查验等相关工作基本程序。 进口报关的主要流程为: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货物运输。 

3、进口报检:外贸合同,invoice,正本报检委托书,提货单;特殊单证:产地证,许可证,批文,检疫,熏蒸证,其他证明等。

扩展资料

1、提交报关文件:正本运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发票、箱单、测试协议、测试说明。

2、暂时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和纳税手续。但对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暂时进口期限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

3、暂时进口货物入境时,报关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海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并随附进口货物清单及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准文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对需运至国内其他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的监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4、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接受的书面担保。暂时进口货物到期复运出境时,经海关查明是原进口货物,退还已交保证金或将己提交的书面担保销案。

5、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必须符合境外所有和原状复出口两个基本条件,并且只能用于向海关申报的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期满后不复运出境,又未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的,海关将依据海关法规予以处罚。

6、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时,报关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同时交验其留存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原进境地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如果变更出境口岸,应持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出境地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出境地海关在上述单据上批注验放情况后,退交申报人凭此向原入境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时进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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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08

1、经营单位的出口报关,委托单位只需要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毛重净重、总金额、出口目的地等,如进出口货物属于法定检验之类别或其他各种需要由商检局鉴定出证的,均须在出口前到当地的出入境检疫局行进申报,需加提供报检委托书。

2、我司即可代为报关、清关,同时提供报关时所需各类单证。专业处理审单、制单、递单、缴税、查验等相关工作基本程序。 进口报关的主要流程为: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货物运输。 

3、进口报检:外贸合同,invoice,正本报检委托书,提货单;特殊单证:产地证,许可证,批文,检疫,熏蒸证,其他证明等。

扩展资料

1、提交报关文件:正本运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发票、箱单、测试协议、测试说明。

2、暂时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和纳税手续。但对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暂时进口期限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

3、暂时进口货物入境时,报关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海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并随附进口货物清单及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准文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对需运至国内其他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的监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4、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接受的书面担保。暂时进口货物到期复运出境时,经海关查明是原进口货物,退还已交保证金或将己提交的书面担保销案。

5、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必须符合境外所有和原状复出口两个基本条件,并且只能用于向海关申报的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期满后不复运出境,又未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的,海关将依据海关法规予以处罚。

6、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时,报关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同时交验其留存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原进境地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如果变更出境口岸,应持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出境地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出境地海关在上述单据上批注验放情况后,退交申报人凭此向原入境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时进出口货物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好久没做了。
让我想一下。
第一,你是否符合暂时进出口
一般用于暂时进出口的主要是维修物品,质量不符,会展展览用于技术交流产品展示等
哦还有因国外施工需要出口的货物。都可以去申请暂时进出口。

第二,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到属地海关去交保证金。
具体资料问报关行索取,报关行会向海关去拿暂时进出口的申请资料。
暂时进出口那张申请,不能用复印件,必须用海关那边拿来的带水印的纸张。
其他填写表格可以用复印件。全部盖公章。

第三审批。
金额小,批次少的,直接去口岸海关去交申请,参照第二条。
申请资料填好,盖章,让报关员交进去,需要三级审批,科员,科长,关长签字。
通过以后,再开始正式清关,后面就和一般贸易清关一样了。暂时进出口顺利情况下
一般审批7-10天。如果不能审批一般2天之内就会答复你不行。
海关一般都要求提供保证金,如果你不出保证金,报关行就要做担保,6个月之内必须复出口(进口),逾期报关行资格会被停掉,所以说后果很严重的。
一般报关行都会告诉你不能报,他们不会担这个风险。所以说如果海关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你只能自己去海关那边交,一般不推荐去口岸海关交申请。最好是去企业当地直属总关申请
进口采用转关方式,到属地海关这边来申报。第一方便海关管理,第二避免口岸海关刁难。

第四延期怎么办
一般来说从申请批准日开始起6个月内,必须复出口(进口)。快到1个月的时候
海关会通知报关员这票需要做核销了,如果你不能按时复出口(进口),要么直接转一般贸易
征税,(出口按境外留购处理)这样就能核销了。如果你这个货一定要出
还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两次,每次最多延期6个月。海关如果不同意,保证金就按处罚扣钱了。
所以如果你来不及了,必须提前一个半月去递交申请。批准必须在到期日之前。这样就可以按到期日再顺延6个月,一共可以申请2次也就是说,最多最坏打算,你可以申请1年半的时间做暂时进出口。

第四核销
复出口(进口)以后,还要及时退单,凭报关单去核销,我们称为销保
销保以后,这个业务就操作完成了,保证金按海关规定退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22
(1)提交报关文件:正本运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发票、箱单、测试协议、测试说明。   (2)暂时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愈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和纳税手续。但对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暂时进口期限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   (3) 暂时进口货物入境时,报关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海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并随附进口货物清单及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准文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对需运至国内其他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的监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4)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报关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接受的书面担保。暂时进口货物到期复运出境时,经海关查明是原进口货物,退还已交保证金或将己提交的书面担保销案。   (5)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必须符合境外所有和原状复出口两个基本条件,并且只能用于向海关申报的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期满后不复运出境,又未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的,海关将依据海关法规予以处罚。   (6)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时,报关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同时交验其留存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原进境地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如果变更出境口岸,应持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出境地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出境地海关在上述单据上批注验放情况后,退交申报人凭此向原入境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