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小心被我弄丢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能补签吗?或拿在公司手中的那份合同复印一份也有效吗?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一旦劳动者本人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那份合同,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就可以了。如果不给复印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法》也具体的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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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一、合同丢了,建议迅速找公司协商补签一份。
二、如公司不愿补签,建议趁对方还未变心之前想方设法从对方再复印一份合同,并让对方签上“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内容,并让对方再加盖一次公章。如果仅有复印件而没有公司的签注及新盖的章确认,到你们双方产生纠纷时对方再否认有这份合同,那这份复印件基本不起作用。
三、上两条路均行不通,则赶紧准备录音机将你与公司主管人员谈论的关于你已经签订合同、担任什么工作、合同期限、月薪等方面的内容录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09
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复印无效,所以可以复印。
如果现在你需要合同来维护你的权利,必须用到合同,最后补签一份。
如果仅仅因为丢了担心那到没必要,合同只是用来维护雇用双方的手段。等到合同到期之时还可以续签。
第3个回答  2008-04-11
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一张纸而已.不用那么在乎.想走的时候,打个辞职报告就行了,很简单的.签了字之后你就可以走人.
第4个回答  2008-04-09
若公司不刁难你可以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