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通知今天去拿,结果没时间去拿,就被告知隔两天后开庭,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电话通知可以视同送达吗

如果没有收到传票,法院也没有邮寄,没有公告,法院只是电话通知,可以直接开庭吗?这样法院是不是违法了?

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因为你没有去领取开庭传票,也没有在相应的送达回证上签字,所以电话通知不可以视同为送达。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你当天去开庭了,并且补签了送达回证表示收到传票的话,从证据的角度看,是视同送达了。不过,你如果想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开庭,就不用计较这个问题了。如果你不想当天去开庭,完全可以不用理他,等他再次通知或者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再说。现在法院的工作人员一方面是为了省事,当事人不好找,一方面也是工作量太大,会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从法律的角度讲,确实不合法。相互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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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0
电话通知不可以视为传票送达,送达是要有本人书面签字的,本人无法签,成人家属可以带收。
送达有很多种,传票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希望可以帮到你。追问

那如果没有收到传票,法院也没有邮寄,没有公告,法院只是电话通知,可以直接开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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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10
送达方式里不包括电话方式, 电话通知不视为送达,简易程序可以。但是你不承认接到电话,法官也没办法。
第3个回答  2012-12-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