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节假日免费通行吗

如题所述

皮卡车节假日不免费通行。皮卡车属于轻型普通货车,轻型普通货车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敞开式的(平板式),另一种是封闭式的(厢式)载货空间内载运货物的货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的货车在法定节假日都是不能享受法定节假日高速免费的。因为国家规定的新春佳节、清明时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等国家法定节日,免费通行的车子为7座下列(含七座)载客汽车,包含可以在一般收费道路行车的摩托。而皮卡虽是7座下列的车子,但因为被归纳为货车,因此,在法定节假日完全免费期内,是必须收费的。在其中,免费通行的车系以车辆行驶证标出的车系为标准,包含七座及七座下列的小型客车、小汽车、中小型客车、中小型越野车客车,但不包括小型货车、轻形货车、专项作业车。
高速免费车辆:7座及以下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高速不免费的车辆:
1、面包车 面包车通常都是超过了7座以上,所以即使面包车也算是私家车的一种,但是却不能够享受免费的福利。
2、皮卡车:皮卡车是被定义为小型载货汽车,哪怕只有5座,但是并不是载客汽车。
3、出租车:出租车属于营运类汽车,即使过年不拉客人了,但是只要上了高速,还是会收费的。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修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修建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十三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六十四条 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
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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