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设立互联网法院?

如题所述

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在这里,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诉讼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据了解,英国曾动议成立“线上法院”,酝酿了2年,至今没有实现。因此,杭州互联网法院不仅在全国是第一家,在世界范围看也是首创。

为什么要设立互联网法院,原有的审判模式有哪些不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说,网络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正在刷新法律的概念、司法实践和公众对法院服务的要求。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当事人运用传统司法规则、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成本高、流程长,法院需要为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在线解决通道。

“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说,这使得管辖权异议升级为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耗费诉讼参与人、法官的心神和精力。建设专门的涉网案件专业法院,可以降低诉讼差旅费消耗等成本,有利于法官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

比如,北京的网友因网购纠纷状告淘宝公司,可以不用到杭州起诉,淘宝公司也不用派人到北京应诉。双方可以自愿选择由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网上审理。以前,此类案件,双方几乎都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希望案件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审理,以节省诉讼成本,这耗费了双方和法院很多精力。现在,在网上就可以直接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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