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到物业领钥匙,要我们从2018年7月分开始交物业费,如何维权?

2018年9月5日在四川仁寿网贸港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到网贸港的物业(欣辉物业)领钥匙时,欣辉物业要我们从2018年7月分开始交物业,不交不给钥匙。如何维权,不会就这么多交两个月物业费吧?

交钥匙是一回事接钥匙是另外一回事情。简单来说 开发商交钥匙给你,是表示我准备把房子给你了你接过钥匙并签字了那才代表你接房了,从此时开始计算物业费。即按照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计算。若开发商延时交房、验房不过关,开发商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借房子。这个时候你就要留心了,签字的时候你就要小心了。等问题解决好你才能接过钥匙。追问

开发商还把五份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写到6月,提前了两个月。我们发现后,给我们重新签订了其中一份。这里有啥猫腻?我们好像已经中招了,房子的问题没有解决呢,就签了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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