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我去拿材料,我是被告方,但是现在原告那边已经在撤诉了,这样我还需要去法院吗?

如题所述

法院通知去拿材料,作为被告方应当去,即使原告方撤诉,法院也会将撤诉裁定书送达给被告方的。如果被告方不去法院领取,法院可能会邮寄,或者分管亲自上门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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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7
不需要了 案子已经没有了
第2个回答  2020-12-30
应该不用去了。打电话问下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