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贷款用途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题所述

1. 改变贷款用途导致无法还款,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对象不包括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已专门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 借款用途与实际不符不一定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若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常不会构成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的处罚,但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应依照相应规定处理。
3. 如何认定诈骗罪:
- 与借贷行为的界限:若借款人因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款,或编造谎言骗取款物,但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确实打算偿还,则不构成诈骗。
- 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若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属财产债务纠纷,与诈骗罪有本质区别。
- 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严和公民合法权益,与诈骗罪不同。
4.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 主观要件不同:骗取贷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为取得贷款而采用非法手段,有归还的意愿。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贷款。
- 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骗取贷款罪的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其他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而贷款诈骗罪则是在骗取贷款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
5. 主观因素是区分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关键。贷款诈骗罪的目的不仅是骗取贷款,而且是非法占有贷款。而骗取贷款罪使用欺骗手段的目的是取得贷款,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帮助,如有进一步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