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3年6月10日出生,是68年11月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下乡时年仅15岁零5个月,(政策关系全班抬都要下乡的)现已到了退休年龄,社保局是按正常(68年11月)填报手续进行上报的,可市劳动部门在计算工龄时却按69年6月1日计算的,退休工龄44年。说是参加工作不满16周岁,电脑统计进不去,只能按此计算。当时的历史环境条件就是那样不下乡是不可以的,现在的相关退休政策本人又不了解,可是退休工龄给我计算的结果我又不能接受,与实际不符差了7个月。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明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