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所花的费用离婚的时候要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吗

结婚的时候双方协商时由男方出钱办的,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求女方偿还一半的 结婚费用,女方由这个偿还义务吗 ?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鉴于你讲的情况,如果你们该房屋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你的房屋为你的个人财产,它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你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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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8
不要堆积法条,而且还复制错了,第三个早就废止无效了。因举办婚宴而花费的费用,要求另一方承担一半,没有法律依据。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必须举办婚礼婚宴等形式。属于资源支出,在离婚时,要求对方承担该笔支出,显然不合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