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固定资产不要求在财务账簿中计提折旧,但应当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本应计提折旧、折旧后的价值等。
《工会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